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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字号:      时间:2020-11-19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荆门市东宝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靳良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今年7月,全市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这也是首次在基层院召开;今年8月,我院作为唯一基层检察院,在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整体工作经验。今年1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会上,我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并作为湖北英模代表赴京受奖。 

          一、全面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公诉、批捕等部门8名优秀干警,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扫黑除恶业务培训,提高精准打击能力。多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交流和探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办理,严把案件证据关,快捕快诉。近年来,我院共批捕黄某某团伙涉黑犯罪案件24件35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2件8人。 

          切实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力保障民生民利。我区六家乡镇自来水厂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反映强烈,我院迅速立案并开展调查,向东宝区卫计局、水务局、住建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督促三家单位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针对社会热点疫苗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向东宝食药局、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两家单位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疫苗安全,保障群众健康。 

          深入推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及时向区委、人大汇报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支持。深入35家创新科技型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18个,摸排影响创新驱动发展的案件线索9条。今年以来,批捕侵犯创新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6件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由检察长带队对包联村子陵镇金榜村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结合市、区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39户贫困户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和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广泛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20余份,召开会议宣讲政策23次。为金榜村拨付帮扶资金14万余元,争取项目资金40余万元,完成生物肥厂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帮助贫困户落实各项扶贫政策26项,落实司法救济1户。 

          二、全面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0人,起诉43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等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24人;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9人,起诉80人;努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捕“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47人,起诉52人。 

          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6人;对交通肇事、轻伤害案件依法开展刑事和解23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相对不起诉1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采取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形式,接待群众来访157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9件。《沈小平申请国家赔偿分析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精品案例。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和“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余份。 

          三、全面强化监督,推进法治东宝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17件,发出法律文书17份,件件有落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对10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刑期交付执行错误案件1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认真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件。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法院及时将40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相关工作情况被省检察院简报刊发。 

          四、全面规范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作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我院先行先试,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今年,围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新型办案机制运行、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落实落地,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今年三月,省检察院对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制度健全倒逼规范,加强案件管理,实行每日巡查,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及时预警提醒。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复查复核、专项督察等活动,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239件,发出评查通报11次,督促整改共性、个性问题128个,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35人次,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件。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1件、程序性信息503件,公开法律文书337份,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五、全面强化保障,提升检察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基本建设。投入850余万元,建设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智慧检务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群众,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投入100余万元,进行办案区改造,按照省院、市院部署,以刑事检察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将职务犯罪办案区就地改造,转变为服务于公诉、侦监的刑检工作区。 

          大力开展“智慧东检”建设。“智慧东检”项目为抓手,全力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在全市率先上线智慧公诉系统,积极建设智能协同办公系统、远程视频出庭及提审系统、智能语音识别记录系统、量刑对比分析系统等一批信息化项目,有效提升检察工作效能,促进办案周期平均缩短23%。 

          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依托绩效考核,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各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对各项检察工作进行梳理,建立了办案标准、办公标准、后勤管理标准等一整套检察工作标准体系,为指导和评价检察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扎实开展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今年12月,我院第三次通过省特级复查。 

          六、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干警在职进修2人,区委党校培训15人次,省检察院培训48人次。组织“练、讲、赛、考”活动18批59人次,通过传帮带、组织培训、参加竞赛、实战练兵等多种途径,为干警提供锻炼和展示平台,干警司法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整治干警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加强常态化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巡查。今年以来,我院开展定期巡查12次,随机抽查22次,发出督查通报5期,诫勉谈话2人,保证了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大力培育检察文化。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精神凝聚、创新引领作用,高标准建设文化展示厅、文化长廊等活动阵地。制作文化宣传册和文化专题片,评选精品典型案件、文学作品20余篇。开展“书香东检”读书活动、文化专题讲座、户外拓展等各类文体活动10余场次,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今年,我院相继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8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打击犯罪、诉讼监督的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件复杂程度不断增加,办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干警的司法理念和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为契机,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思路,再鼓干劲、再加力度,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自身检察工作,着力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是争做服务大局担当者。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服务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金融保险等领域的犯罪;加强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为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争做司法改革先行者。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精装修”任务。抓紧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全面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型办案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将普通案件、复杂案件、经济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四类案件分别由各专业化办案组织办理,由他们统一办理申诉、抗诉、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各项业务,并以此重塑办案流程。 

          三是争做规范司法探索者。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瑕疵案件问题根源,制定办案流程表、办案指南表、案件范例表等“三表”,实行自评、互评、领导评相结合的“三评”,对干警办案质量实行月考、季考、年考相结合的“三考”,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疾。 

          四是争做从严治检模范践行者。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引领干警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推动东宝检察全面发展进步,为维护东宝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