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对黎某、鄢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一案拟作不起诉审查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听取他们对该案的听证意见。
2020年10月,鄢某、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情况下,仍为他人犯罪提供了三张银行卡和一张电话卡,获利4500元供两人消费。其中两人银行卡直接接收了两名被害人被诈骗案资金6万元、400元,另为他人犯罪支付结算金额71万余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简要案情、诉讼经过、案件审查、量刑规范化、处理意见等情况。犯罪嫌疑人所在村负责人就嫌疑人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3名听证员和值班律师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村负责人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认为两嫌疑人刚成年,其中黎某系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缺乏社会经验,仅为赚取一点生活费而误入歧途,主观恶性不大,且两嫌疑人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检察机关建议对两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有利于挽救教育两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人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日前,该院检委会会议对该案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公开听证会意见,作出了对两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