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举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培训会,相关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参加培训,检察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现场示范演练。
会上,院检察技术人员分别对远程提讯系统和移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理论知识、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和演示,着重讲解了同录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和易出现问题,指导参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并现场互动解答了参训人员的提问。
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该规定于2022年3月1日施行。《同录规定》下发后,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共配置2套移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同步录音录像是高检院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最新要求,此次培训旨在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实现听取意见实质化,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下一步,汉川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力争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上取得明显成效,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