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又绿了,多亏了你们检察院啊!”前几日,来到非法采矿区大河镇大庙村,当地村民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为我们的行政检察工作点赞。看着面前正在逐渐恢复的山体,我到欣慰满足。
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份说起。那时,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中发现,当事人陈某非法采矿处的山体一直处于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状态,于是将线索移送至我们行政检察办案组。
接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带着我迅速赶到山体所在地大河镇大庙村走访调查。车子刚刚开进大庙村时,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片绿水青山,看到远处青山上云雾缭绕,我不禁感慨,这里真是世外桃源。然而,当车子停到非法采矿区旁,一面裸露的山体呈现在眼前,被开采的山体原本表皮处的植被被破坏,光秃秃的一片,在周围黛绿的青山之中显得格外突兀,这样一幅美好的山水画卷被破坏,我感到非常难过可惜。
“把山体挖成这个样,雨季到来恐怕会发生地质灾害。”看着现场被破坏的山体,检察官也不禁产生了担忧。
随后,我们还到当地村委了解相关情况。调查结束后,为尽快督促行政机关解决生态被破坏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办案检察官迅速准备好案件材料,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全县采矿工作的监管,对矿产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确保环境得到修复、安全隐患彻底排除。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安排专人与原办案检察官对接,在办案检察官主动沟通协调下,矿山整治专班及当地镇政府共同到当地进行实地勘察,督促当事人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目前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第一期的修复,累积栽种了三千棵树木,第二期修复工作也正在施工当中。
最近,我们又来到了大庙村,这次回访看到的景色却不一样了,只见被破坏的山体处有了绿色,透露出勃勃生机,我感到很高兴。
“我们行政检察办理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子,但展现的是为民司法的大情怀。”回来的路上,检察官这样对我说道。
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行政检察人员,几年的办案经历,已经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行政检察就是要做到与民同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用自己的点滴汗水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