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方雨龙)3月18日上午,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律师代表对3起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检察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绍忠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办理情况、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人大代表王丽莉说道:“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基于自身职责,且事后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我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政协委员李克强则表示:“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多重身份或者有多次违法行为,如没有,只是因履行自身职责而初次犯罪,我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人民监督员任婷婷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具有自首情节,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同意检察机关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该院将在充分参考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公开、公正、公平、公信,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东宝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