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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监督力度 创新监督方式——东宝检察: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缺位

        【字号:      时间:2020-07-29      

          (通讯员 柳维佳今年以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 

          疫情发生后,东宝区检察院监督司法机关对全区社矫对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了解社矫对象各项情况。由司法所将辖区内176名社矫对象情况核对后,上报司法局汇总,建立每日台账动态监管,确保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同时掌握所有社矫对象身体健康状况。 

          此外,院加强对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疫情期间,要求辖区内各司法安排专人于每日下午五点在微信群里报送目前社矫对象数据情况及疑似病例情况。 

          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督方式,监管、教育工作不中断。 

          为应对特殊时期的社矫工作,东宝区检察院建议司法机关充分利用现有的通讯条件,发挥司法E通和手机微信定位功能作用,把传统的日常监管方式改为特殊时期全程线上监管,辖区内各司法所为所有社矫对象都配备了定位手环和手机,实现对社矫对象定位监控等多项管理工作。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位准,严防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形。 

          同时,该院建议司法局在疫情期间,利用微信、电话等向社矫对象推送疫情相关宣传知识,进行教育引导,确保他们认真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自觉做好防护工作,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信谣、不传谣。截止目前,荆门市东宝辖区内所有社矫对象均无疑似、确诊新冠肺炎情况出现且接受矫正状态良好。 

          三是日常监督和专项检察活动相结合,扫除日常监管盲区。 

          在对司法局做好日常监督和信息定期汇总互通的同时,东宝区检察院针对本辖区乡镇众多,社矫对象分散的实际情况,加大了专项检察工作力度。 

          复工复产后,该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人员多次深入辖区内各司法所,对社矫工作开展检察活动。针对在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纠违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积极督促司法机关整改纠正。 

          在检察中,该院发现东宝区司法局因社矫对象张某某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骶骨囊肿”而免除了其社区服务工作,张某某自2018年11月4日入矫管理至今从未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某的病情不属于能够免除社区服务的情形,该院遂依法督促东宝区司法局进行了整改,东宝区司法局依法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并书面回复该院,此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司法机关依法严格按照标准对社矫对象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威慑力,杜绝了虚管现象的发生。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察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监督纠正各类不规范问题达37次,件件整改落实有回复,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开展。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督促司法机关将社矫人员的教育活动与公益活动相结合,从根本上实现改造职能。 

          东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将社矫对象的社区服务与义工联公益活动相结合的新模式。该院建议和鼓励司法机关以各项抗疫公益活动为抓手,带动社矫对象积极参与抗疫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在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感召下,子陵镇的社矫对象蔡某某,作为一名特殊的公益活动者帮着社区工作人员值班执勤,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秩序维护等工作;石桥驿镇社矫对象邓某,在疫情发生后,心系疫情,积极关注最新疫情变化,主动向荆门市慈善总会捐款500元。据统计,该院辖区内的社矫对象参与抗疫志愿活动达10余人次,他们以各种方式,为疫情防控献爱心,积极贡献力量,同时在思想上得到洗礼和升华,从根本上实现改造效果。 

          今后,东宝区检察院将继续做实做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