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诚睿 张瑶佳)一男子利用软件制造虚假转账截图,诈骗商户套现,作案10起。昨日从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获悉,涉案男子袁某因犯诈骗罪,获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曹女士(化姓)经营着一间棋牌室,今年5月11日,一名年轻男子来到店里,声称打牌要换现金,想通过手机扫码线上支付换取3000元现金,曹女士同意了。只见该男子拿出手机扫了曹女士店铺二维码,并向曹女士出示了支付成功的截图。曹女士看到转账截图上有自己的名字和头像,便没有核实微信收款记录,兑换了3000元现金给他。该男子突然说朋友让他挪车,拿钱迅速离开了。
5分钟后,曹女士发现转账钱款迟迟未到账,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男子身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一周后,作案男子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袁某交代,2021年9月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一直无稳定的收入,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事先准备好一款软件,通过该软件扫描收款码可获取商家信息,实现现场伪造支付成功截图。
经调查,今年2月至5月,袁某以“要在棋牌室打牌换现金”为由实施诈骗,借口“手机信号不好”“要下楼挪车”,分散对方注意力,先后作案10起,共计诈骗36995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经洪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袁某具有认罪认罚、多次诈骗、累犯等情节,今年9月21日,该院以袁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28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袁某退赔10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当前诈骗手段日益多样化,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对涉及钱财的交易尤其应提高谨慎,明确对方是否在利用账目截图、虚假短信等混淆视听,核实收款信息是否准确,确保自己账户金额收支正常。如果受骗,应及时报警。(转自武汉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