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虚假诉讼具有表象的合法性、社会危害性、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我认为民事虚假诉讼涉及的民诉法与虚假诉讼罪涉及的刑诉法所要保护的法益侧重点不同,二者涉案主体范围也并不相同,民事虚假诉讼外延大于虚假诉讼罪。”
“检察人员要有情怀、有办法、有担当,办理涉企案件要有司法责任追求,才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
1月30日下午,围绕一起涉企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西陵区检察院2023年度“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暨第一期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在湖北兴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举行。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政治部负责人彭革文,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军同志应邀出席,并特别邀请了湖北兴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代表参与此次活动。
在该公司的会议室里,干警们围绕一起真实办理的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开展案例研讨。
“对民事虚假诉讼的认识是什么?民事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是什么?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活动开始,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兴义作为主持人简要介绍了研讨案例的基本案情、相关事实证据,并抛出争议焦点。
“本案的当事人所提起的虚假诉讼实际上属于一种单边型的民事虚假行为。”“对于能使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行为,比如罚款、拘留等规制的,就不要轻易对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启动刑事追诉程序。”......7名青年干警聚焦争议问题,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纷纷踊跃发言。
“在这里我也顺便向企业普一下法,本案中我们检察机关所履行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是属于检察机关的职能范畴。”“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两审终审制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等诉讼程序。”......主持人王兴义“见缝插针”,对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了及时补充。
“我们企业还是希望办事能更加便利、流程更加透明。”“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新出台的法律政策提供一些专业解读、对企业发生的突发事件如何应对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在干警们的精彩发言后,湖北兴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结合他们的发展需要,提出了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检察机关开展有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最后,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军对此次活动予以总结,他向提供交流场地的企业表达了感谢,并为青年干警们的发言“点赞”。他指出,青年干警要始终以“讲政治”指引办案方向,换位思考如何通过检察履职支持企业发展,也表示西陵区检察院会对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西陵区检察院将不断丰富“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对标企业在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题,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