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任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任范围
听证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行政机关、居委会、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中选任产生。
欢迎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踊跃报名。
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10名。
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听证员任期
听证员实行定期选任、动态管理,每五年集中选任一次。
听证员职责
参加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听证意见,为司法办案提供参考服务。
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襄铁检察”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听证员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和推荐。接受单位推荐和符合选任条件的个人自荐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公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和免冠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
(三)审查初步提出拟选任听证员名单并公示。按照选任条件,对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初步提出拟选任听证员人选名单。
(四)确定拟选任听证员名单并公示。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会讨论通过拟选任听证员名单后,通过“襄铁检察”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公布选任结果。拟选任听证员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统一颁发听证员证书。
听证活动服务保障
(一)随机抽选确定听证员。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办案部门提请召开听证会的要求,及时从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听证员库中随机抽选3名及以上单数的听证员,并迅速与听证员联系,告知听证时间,如额定听证员是否有时间参加。如果被抽选的听证员因工作得更原因不能参会时,应重新随机抽选确定听证员进行替补。
(二)公职听证内容和要求。确定听证员后,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及时将听证时间、内容和要求等内容告知参加听证会议的听证员,方便听证员提前熟悉案情,做好听证提问、发言等准备工作。
(三)听证活动服务和保障。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解决听证员在参加听证活动中的交通、误餐等费用或进行交通、误餐等费用补助,参照人民监督员标准执行补助。
(四)听证活动包庇要求。严格执行案件报名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保密责任和意识,参加听证会议的听证员要严守听证安静的保密要求,严禁外传听证案件相关内容,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25日
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登记表(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和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以附件形式发至745814078@qq.com
联系人:陈姣姣
联系电话:071030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