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理 杜妍)为谋取利益谎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办理各类证书,嗜赌男子郭某某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5万余元。2022年1月13日,经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郭某某以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10月,郭某某主动联系被害人杨某,称自己在宜昌市海事局“有关系”,可以不用下船学习和参加考试,只需要给钱就能办理“三管轮”适任证书。杨某信以为真,请郭某某帮忙办证。随后,郭某某以报名费和给“关系人”买烟、代考等理由收取杨某1万余元。
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尝到甜头的郭某某使用同样的手法,借口帮忙办理“三副”适任证书、“船长”适任证书等名义,先后骗取6人信任,诈骗5万余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
2021年3月,骗完第6人的郭某某有些害怕了。想到女儿即将升学,他时时刻刻生活在害怕突然被抓的恐惧里。2021年10月4日,郭某某前往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我担心什么时候被抓,影响她学习,每天担惊受怕,不如自首,把过去的事情都了结了。”讯问中,郭某某告诉承办检察官。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021年12月24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13日,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说法】
郭某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讯问中,通过郭某某的讲述可以看出他对孩子有较深的感情,犯罪后也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中。早知如此,不如从一开始就脚踏实地凭借双手挣钱,给家人安稳的生活。希望大家以此为鉴,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