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摩托车被抓获,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多次传唤拒不到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经风险评估后变更强制措施,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10月14日,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1日,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黎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8月23日,公安机关以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检察机关多次传唤,黎某拒不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后,办案检察官就该情况拟作出决定逮捕处理,并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详细了解了相关案情后,于10月11日带领办案检察官专程前往黎某户籍所在地,走访当地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黎某的日常生活情况,就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最终,夷陵区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黎某。
10月13日,黎某到案后,办案检察官专门前往看守所,向他解释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原因,并对他进行法治教育,积极引导他认识自己行为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危害性,着重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宣讲。经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