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听证会由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被害人家属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到场参与听证。
此次公开审查的第一起案件是故意毁坏财物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感情纠纷持棒球棒将女友魏某某的小轿车砸坏。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阐述案件事实以及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理由,承办检察官也对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补充说明。由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被害人当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表意见,并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小,并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因此建议不批准逮捕。该院综合案件审查结果,并对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综合评判后,依法对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第二起案件是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妻子韦某某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王某某对韦某某进行殴打,致使韦某某左锁骨骨折。经司法鉴定,韦某某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检察官汇报案情后,均发表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拟批准逮捕意见。被害人及其亲属均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不予谅解,希望检察机关能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表示自己教子无方,愿意承担责任,向被害人进行赔偿。随后,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恶劣,社会危险性较大,建议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该院经过综合评议,最终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