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和各位给我一个'重生'的机会,感谢你们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之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为社会多做贡献。”
这是一名民营企业家在公开听证会上的发言。近日,钟祥市检察院对5名涉罪民营企业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对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告,通过公开听证及公开宣告,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促进民营企业案件公正处理,用法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
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周中浩、宋善选、宗应斌及侦查机关代表参加, 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伟主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汇报了案情及作拟不起诉决定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等各方人员分别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以及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各方意见后,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较轻,且有自首情节,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一致同意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给予了肯定评价:“不起诉决定可以让民营企业家回归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处理兼顾了法、理、情,注重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根据公开听证的意见,为助力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院依法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并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以案为鉴,对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开展了法治教育和训诫谈话,进一步促使被不起诉人真诚认罪悔罪。
公开宣告结束后,检察机关向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现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通过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给被不起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使被不起诉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进一步真诚地认罪悔罪。
5名被不起诉人在具结悔过发言中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列席公开宣告活动的侦查人员和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给予高度评价:“检察机关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情况及嫌疑人的认罪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合法合理合情,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
近年来,钟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把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化解矛盾纠纷放在重要位置,尽可能减少办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将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征询意见有机结合,充分彰显司法理性,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的同时,有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