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贺鑫)为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充分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1日下午,竹溪县检察院来到申请人彭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就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举行公开听证活动。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受邀参加听证,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敏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申请人彭某某介绍了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理由和依据、介绍了该案对家庭经济生活的重大影响。承办检察官向参会的听证员介绍了彭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受害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分析了该交通肇事案给家庭带来的重大影响和造成的经济负担,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需要听证的事项。
与会听证员围绕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后进行闭门评议。听证员单独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就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方式、救助金额进行了评议,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听证人员对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积极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开展案件审查,充分听证群众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等第三方意见,对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很好的意义。
竹溪县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